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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一美容店虚假宣传被投诉 工商部门现场执法负责人拒绝配合

2018-05-11



近日,船山区工商质监局城北工商质监所接到消费者投诉,位于滨江中路的一家美容店涉及退卡难治疗不见效等问题,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通知店主进行调解,但店主未到现场,随后工作人员到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



4月24日,工作人员来到消费者投诉的这家美容店。一走进店内就发现墙上有超声刀治疗和双灸脐疗广告,而且在超声刀的广告牌上写有“只需一次治疗即可达到立竿见影效果”的字样,而在双灸脐疗广告牌上还有对某些病症有很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等词。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经现场查看,该美容店涉嫌虚假广告,工作人员随即对该店立案调查,但由于该店负责人未到场,调查未能顺利进行




5月8日,城北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之前墙上张贴的超声刀治疗广告已经不在了,也没找到超声刀治疗设备。但在店内却找到了双灸脐疗仪器,器械上标明可用,在其它房间内也发现该仪器正在使用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发现店内另外一面墙上挂有该美容店的简介,上面写有连续8年被国际美容俱乐部评为“中国优质服务美容机构”、“中国社会信誉知名美容机构”、“国际美容俱乐部金牌会员”等荣誉称号。当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出示简介上面的相关证书时,店内负责人却说证书都不在店内。随后,工作人员对该店开具了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并要求店内负责人签字,该负责人一直说他们是正规企业,并没有涉嫌虚假广告,也拒绝签字。




船山区工商质监局城北工商质监所所长胡涛表示,要求店家提供证书证明是否属实,如若不属实将对他们的虚假广告进行处罚,现在正在调查当中


到目前为止,该店家一直都采取不配合的态度,致使整个调查迟迟未能有结果。工商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让大家有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综合城市新报


编辑:李 柳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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